台南市立南化國民中學103學年度學生心理測驗實施計畫
一、依據
(二)本校生涯發展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協助學生瞭解自己能力、性向、興趣、人格特質及價值觀等,作為在校選修技藝教育及升學、就業選擇之參考,落實適性選擇及適性發展。
(二)藉由測驗結果,瞭解學生特質與潛能,並透過輔導協助學生適應學校生活。
(三)瞭解學生個別差異,協助教師提供適切的教育或輔導,促使學生發揮潛能。
(四)運用測驗了解學生心理困擾及相關適應問題,俾利進行輔導及評估其成效。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輔導室。
(二)協辦單位與人員:各班導師、輔導教師。
四、實施原則
(一)依據學生心智發展及自我覺察、生涯覺察之需求,於各年級實施不同的心理測驗,並可依學生之輔導需要進行個別心理測驗。
(二)實施心理測驗有賴全校教師密切配合和執行,由輔導室進行統籌策劃與督導。
(三)學生各項心理測驗資料及紀錄應力求客觀詳實,妥善保存並遵守保密原則。
(四)學校應嚴格遵守測驗倫理,重視測驗之專業素養與專業訓練。
五、實施要領
(一)主辦單位負責測驗準備工作,包含安排施測時間、地點,並依不同測驗準備相關事宜。
1.紙筆測驗:訂購及保存測驗題本、答案卡、備用2B鉛筆、碼錶等,並安排閱卷事宜。
2.電腦化測驗:申購測驗及學生資料匯入,產生學生個人帳號並列印出個人登錄帳號單。
(二)測驗實施前
測驗前召開主試教師測驗說明會、事前通知學生測驗的目的與時間、主試者熟悉測驗的內容與指導說明及測驗工具。
(三)測驗實施中
提醒學生遵守測驗指導說明,並巡視學生作答及控制測驗時間等。
(四)測驗實施後
1.紙筆測驗:收回測驗題本與答案紙、清點及檢查測驗題本、安排補測時間。
2.電腦化測驗:回收學生登錄帳號單、確認施測名單、記錄偶發事項、安排補測時間。
(五)測驗結果解釋
測驗結果解釋與運用應由專業輔導教師進行,以避免誤用。除團體解釋說明外,必要時得進行個別解釋、諮商。
六、實施方式
(一)安排各年級心理測驗之時間及方式
年級 |
測驗 名稱 |
測驗時間 |
測驗 方式 |
主試者 |
備註 |
七 |
賴氏人格測驗 |
103/9月 |
團體紙筆 |
輔導教師 |
|
七 |
學習態度測驗 |
104/3月 |
團體紙筆 |
輔導教師 |
|
八 |
多因素性向測驗 |
104/1月 |
電腦化施測 |
輔導教師 |
|
九 |
我最喜歡做的事 |
103/10月 |
團體紙筆 |
輔導教師 |
|
九 |
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 |
104/1月 |
電腦化施測 |
輔導教師/導師 |
|
(二)測驗計分與分析:視測驗需要採電腦或人工計分。
(三)測驗結果解釋與登錄
1.輔導教師於輔導活動課進行團體測驗解釋,並配合課程活動,引導學生進行反思,若個別學生有疑問,則可與輔導教師預約個別諮商。
2.測驗結果由輔導室指導學生登錄或收藏於學生生涯發展手冊與生涯檔案。
七、經費來源及概算
(一)經費來源:學校預算經費或教育部補助款。
(二)經費概算:詳如經費概算表。
八、預期成效
(一)測驗結果供導師、輔導教師、家長、學生參考,以作為學生生涯規劃暨進路輔導參考。
(二)每學年結束時,執行單位自我檢核並修正改進,以作為策訂下學期計畫參考。
九、本計畫經輔導室室務會議討論,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